说明:为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培训数据归档工作,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已经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培训数据归档工作的通知》(新党教字【2018】7号),以下为文件电子版内容。
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
为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培训数据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周期
按照《新疆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量化评价标准(试用)》、《新疆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规范》的规定,2018年度统计周期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1日零时,系统将自动清空所有数据。
二、工作安排
1.各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务于10月25日之前完成10月份学习计划;
2.各地州市务必于10月28日之前完成所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培训数据的汇总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及时上报,防止数据积压;
3.所有终端站点在归档日不要进行注册认证、信息修改、更换电脑、更换编码、删除等操作,防止数据丢失。
三、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2018年度培训数据归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2.请在归档日或提前完成培训数据资料的下载、打印归档等工作;归档资料包括设备开机使用及集中培训数据汇总统计、集中学习计划(包括课程设置、课件安排),单场集中培训资料(基本信息+6张图片)等内容;
3.各分系统也要做好本级数据备份和归档工作;
4.做好2019年度(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的过渡工作,确保新周期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联系人:热斯别克·巴克西
电 话:0991-2508235 1570991075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员教育中心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