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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动员青年前往边疆 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

日期:2017-06-06
来源: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  祁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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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一)劳动力不足是加速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困难,有些地方党委已多次要求中央从其他地区调劳动力支援。为了使得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能够逐步地同内地一样地获得迅速发展,齐头并进,中央决定自今年到一九六三年五年内,从内地动员五百七十万青年到这些地区去参加社会主义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这五百七十万人的分配如下:从河北动员去内蒙五十万人;从河南动员去青海六十五万人,去甘南十五万人;从湖南、湖北、安徽、江苏动员去新疆二百万人(其中湖南六十万人,湖北四十万人,安徽四十万人,江苏六十万人);从浙江动员去宁夏三十万人;从四川东部动员去四川以西地区一百万人;从山东动员去东北三省八十万人;广东动员三十万人去海南和南路①。

(二)动员的对象,主要的应该是本人自愿、政治可靠、身体强健、家务拖累不大的青年,也应该动员一部分有较多生产经验的壮年;男女人数应该大体相等。应该配备一套包括各行各业人员的班子,除了大部分是农民外,还须有一定数量的工人(包括手工业工人)及商业、教育、卫生和各种服务业的人员。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在生产建设大跃进中所要外省支援的劳动力,都从这些人中解决。同时,还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干部和党、团员,其中一部分从地方组织中挑选,一部分由军委调配部队军官及班级人员。

(三)动员、接收、安置的步骤和各种具体工作,概由有关的省、自治区党委双方直接协商安排。有关的省、自治区都应该订出详细规划,确定具体措施,组织各方力量(特别是青年团应该多做工作),积极部署进行,务求如期完成任务。

(四)这个工作,中央由农垦部管理。动员和安置的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解决,各省、自治区应本着力求节约的精神,编造专门的预算,经财政部审核后执行。

以上决定,望有关的省、自治区党委即加以讨论,布置进行。

注释:

①南路:当时为广东省的一个专区,1983年12月原辖地区分别划归湛江市茂名市、江门市。

解读: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56个民族中有55个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是我国资源丰富地区和对外交往、交流的重要门户。由于历史的原因,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又是我国 地广人稀、贫穷落后地区。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迅速改变少数民族居住地方的贫穷落后面貌,改善和提高少数民族的生活和文化教育水平,党和国家不仅采取了各种特殊政策措施,而且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加大了投入。在人力方面,国家从内地给少数民族地区调配了一大批熟悉民族政策的党政干部和急需的各种专业技术人才、熟练技术工人,还每年从内地动员了一大批大学生和其他知识分子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针对劳动力不足是加速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建设的最大困难,决定动员内地青年前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新疆当时是接受人力资源的重点地区。对于这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周恩来总理曾语重心长地指出:“我国各民族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这也是从历史上来的,经济基础是这样,上层建筑也是这样。要想趋向平衡,就要各民族 合作互助,不能孤立地讲发展。以新疆来说,那里有石油资源,有各种有色金属资源,有可以开垦的农田,适宜种植棉花,但这只是好的条件,不要忘记那里还有困难。新疆水利不够,要大大地改善水利系统,才能开发。要开矿、垦田,可以用机械,但最根本的有两个问题:一是要有资金,二是要有人力。即使有了机械,也还要有人力、财力才能得到发展。仅仅依靠新疆一个自治区的五百万人口,不可能积累多少资金,而且人力也不够。必须要靠全国的力量,国家的力量,中央的力量,把我们计划经济中能够积累的资金拿出一部分投资到新疆增加劳动力,从内地动员一部分人力到新疆增加劳动力,这样才能使新疆大发展。这就必须民族合作。不能设想,新疆孤立地只靠现有的人力、物力,就可以解决问题。”

为了开发和建设新疆,早在新中国建立不久,就有内地大批青壮年进疆参加建设。 1949年秋,第一批湖南女青年参军进疆,至1952年5月共有8000多名湖南女青年参军来到新疆。之后,又有2万名山东青壮年来疆参加建设。上海、天津等省市也有大批女青年来疆参加建设。从1951年9月起,为支援新疆工业建设,陆续从上海、吉林、天津、北京、甘肃、陕西等省市整厂连人迁入建筑、电器、纺织、冶金、电力、农机、塑料、金属等一批企业。1955年2月起,新疆又从广东、江苏、浙江、安徽、湖北、陕西等省招收青年学生约3000人进疆,充实各地各部门干部队伍。这年6月,国务院人事局发出《关于要求来疆工作人员的通知》。决定对内地各省市要求到新疆参加建设的各类人员,给予妥善解决和简化手续。从此,一批批学生、专业技术人员、复转军人、工人、农民等源源不断地来到新疆参加建设。

1956年9月5日,鉴于在新疆发现新中国第一个大油田——克拉玛依油田。《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支援克拉玛依和柴达木油区》。之后,大批人员从全国各地来到新疆,参加克拉玛依油田建设。1958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湖南、湖北、山东、安徽、江苏、河南等省大批青壮年举家西迁,参加新疆建设。我国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因内地一些地方灾情严重,一批批群众为生计所迫,自行流入新疆。新疆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内地支边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一方面教育内地支边人员要自觉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熟悉和了解当地少数民族的特点,主动与少数民族群众密切合作,共同发展生产。另一方面教育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关系和帮助内地支边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如时任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赛福鼎·艾则孜带头做示范,不仅亲赴车站去迎接支边人员,并发表讲话热烈欢迎。还给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做思想工作,他曾在一次会议上说:“关于从内地进劳动力的问题,这是加速自治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关内汉族人民对少数民族兄弟般无私支援的重要表现。对此,不能有任何错误理解。”“有些坏人进行造谣,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应当予以揭露和打击。支边青壮年是我们向兄弟省市经过思想动员要来的,对他们要很好地安置,使他们能够长期在新疆安家落户,在自治区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贡献。”当有些人提出应把自流来疆人员遣送回原籍时,赛福鼎·艾则孜坚决反对这种主张和做法,他曾在一次会议上情真意切地讲道:“自流人员虽不是我们计划移民以内的,但绝大部分是由于兄弟省市遭受自然灾难,生活困难,来疆谋生的,这些人是我们的阶级兄弟,应当欢迎并予妥善安置。不能统统动员他们回去,本人要求回去的应当允许。自流进来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则应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当然,现在安置这些人员是有一些困难的,但我们应当共同努力克服困难,把他们安置好。” 而来疆支边人员为新疆建设加班加点,不讲条件,无私奉献的精神,新疆建设日新月异,发生的巨大变化,让新疆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完全地和清楚地看到:现在来新疆工作的汉人,不是过去反动统治阶级的汉人,而是共产党的汉人、革命的汉人,是自己的兄弟和朋友。大家通过共同劳动、共同工作、共同学习以及在劳动生产中开展比、学、赶、帮竞赛活动中,形成了团结互助的亲密关系。不少地方出现了少数民族群众自愿让出房屋给支边人员住,主动送牛奶给支边妇女小孩喝,问寒问暖,亲如一家的感人事迹,使进疆支边人员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在许多厂矿企业里,出现少数民族职工与新来的汉族职工交朋友、拜师傅的现象。在汉族工人师傅的帮助下,大批本地少数民族技术工人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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