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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解放前后新疆货币的统一

日期:2020-11-06
来源:刘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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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古称西域,地处中国西北边陲,自古以来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东汉起,新疆境内开始发行自铸货币,至今已近二千年。元朝时,元政府在新疆设交钞提举司,负责“中统元宝交钞“和“至元宝钞”的发行事宜,后来又增设“交钞库”。随着清政府在鸦片战争中战败,英俄等列强势力侵入新疆,新疆货币发行陷于混乱之中。不但各地割据势力自铸、自印、自己发行货币,而且官钱局、票号和中外银行也都各自发行货币,这使得新疆货币发行呈现多元化。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为了稳定新疆的金融物价,保护新疆各族人民的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积极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实现了新疆与全国货币统一。

一、新疆和平解放前曾流通的货币

新疆和平解放前,新疆境内先后流通的货币有数十种之多:红钱(图1),制钱(图2),元宝(图3)、银锭(图4),油布帖(图5),老龙票(图6),狗娃子票(图7),省票等。新疆还有三种银圆:袁世凯头像银圆、孙中山的头像银圆和新疆造银圆,这些银圆主要作为收藏之用,很少在世面上流通,且数量也不多。

图1图2图3图4

图5图6图7

为了整顿新疆的财政金融,中国共产党人毛泽民“废两改元”发行了“新省票”,由新疆商业银行(原新疆省银行)发行。随着新省票的发行,老龙票、油布贴、狗娃子票、旧省票都退出了流通领域。随着历次发行,新省票的面额便由元角分逐渐上升到佰万元、仟万元、亿元、拾亿元。

1941年苏德战争爆发,1942年盛世才公开投靠蒋介石。随着国民党势力不断深入新疆,法币、关金券也大量涌进新疆,形成了与新币并行流通的局面。1945年1月,新疆伊犁、塔城、阿山(今阿勒泰地区)三个地区陆续发行临时货币“三区期票”,与当时国民党的法币同时流通,币值相同。

由于法币、关金券恶性膨胀,国民经济频临崩溃,国民党政府被迫于1948年8月19日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进行币制改革——发行金圆券。1948年8月28日金圆券运抵迪化(今乌鲁木齐)后,在新疆开始流通。由于黄金准备不充足和滥发无度,金圆券的恶性膨胀程度大大超过法币,发行不到10个月,便遭到各地拒用。1949年,为了切断新疆金融上同南京政府的联系,新疆省主席包尔汉命令新疆省银行从5月20日起发行银圆票。

二、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前夕货币流通状况

(一)被拒用的金圆券

1949年,随着国民党政权即将分崩离析,国民党统治区的社会经济也濒临崩溃,金圆券急剧贬值,物价飞涨。作为当时国民党统治区的新疆也不例外。

1949年8月,眼看兰州解放在即,大批在兰州做官、经商的新疆人携带大量金圆券,蜂拥进入新疆。导致迪化和南疆各城,再次出现了抢购风潮。迪化的工商业界首先遭到抢购风的袭击。他们利用迪化市商会的名义,在迪化南门市场贴出公告:“金圆券充斥市场,致使工商界无法维持营业,市商会根据工商会的要求,自即日起,拒绝使用金圆券。强行使用者,扭送商会处治。”公告贴出后,群情激奋,全市轰动。数千人围困国民党中央银行迪化分行,提出把金圆券兑换成银圆或黄金的诉求,甚至有的人当场烧掉金圆券。当时,金圆券在民众的眼里还不如废纸。

(二)被实物取代的省币

由于金圆券不断贬值,新疆省币也不断贬值。为了应对此种情况,新疆省银行在1949年1至5月间,频繁印发了面值六百万元、三千万元、六千万元、六亿元、三十亿元、六十亿元大面额省币(图8),在市面流通。

图8

这些大面额的省币的发行,一方面预示着新疆当时社会经济恶性通货膨胀已经无法抑制,另一方面说明新疆社会经济已经到了崩溃边缘。这种60亿面额的特大纸币,一张也只能买到17克羊肉或156克面粉,几同废纸。人们纷纷拒绝使用,而以实物交易,故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了以八字砖茶、卡其布及零支纸烟等实物代替省币作为交易媒介的情况。

(三)发行以银圆为本位的银圆和银圆票

新疆和平解放前夕,为了最大限度稳定新疆社会经济形势,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省警备司令陶峙岳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和推动下,1949年5月开始实行币制改革,发行以银圆为本位的银圆和银圆票(图9),并采取系列措施断绝了同国民党中央政府的经济联系。

图9

首先,停止使用金圆券。规定银圆票与银元等值流通。其次,回收省币,制定了1:6000亿(银圆票:省币)的比价,全面回收市面上流通的省币。第三,经费拨解使用现银圆,中央驻疆各机关、军队之经费拨解不再使用纸币,一律使用现银圆。从1949年5月新疆省银行发行银元票、银元到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前夕,新疆省银行共计发行新铸银圆四十万元,发行银圆票四百三十四万二千元。但因为时局动荡不安,要求兑现的民众太多,而银圆票的发行准备金又不足,所以银圆票发行不久,就经历了一再的贬值,银圆票与现洋的比价从开始的1:1跌至12:1,新中国成立前竟跌至60:1。

三、新疆货币的统一:人民币

1949年9月25日、26日国民党新疆省警备总司令陶峙岳和新疆省主席包尔汉分别发出通电,宣布率全省军政人员起义,新疆获得和平解放。新疆和平解放后,稳定金融物价,统一财政经济管理成为当时最为突出的财政经济问题。这个问题是否能顺利解决,不仅影响进疆部队的生存,而且对新疆民族问题、对民族军的团结和起义部队的改造问题,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1949年12月6日,王震主持召开了新疆省财经委员会首次会议,讨论新疆财政经济问题。会议认为迪化物价上涨,是省内币制混乱造成的。当时全省经济崩溃,金融混乱,币制复杂,硬币主宰整个市场。

中共中央和新疆分局逐步采取有力措施,既统一新疆流通货币于人民币,又稳定新疆金融物价,保护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利益。

(一)稳定银圆票币值

为了稳定新疆银圆票的币值,切实维护新疆社会稳定,防止新疆各族人民利益受到伤害,中共中央和新疆分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1.调运准备金。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从兰州调运十万银圆作为货币发行准备金给新疆省银行。

2.调运实物进疆。中共中央不但决定由省银行支出黄金赴伊犁方向购回物资,增加市场供应;还从兰州调运十万匹布、五万块砖茶及部分食糖进入新疆,以稳定新疆的物价。

3.提高银圆票对人民币的比率。针对当时新疆与内地的物价情况,调整新疆与内地的物价比价,宣布迪化与全国各大城市通汇,有意识地提高银圆票对人民币的比率,确定银圆票一元合人民币五百元的汇率,以争取关内物资输入新疆。

4.支持银圆票的发行。通过开通新疆与内地的汇兑业务,制定银圆票对人民币的优惠汇价,有效把银圆票与人民币联系起来,支持银圆票的发行。同时严厉打击银圆黑市,斩断银圆票与银圆的直接联系,停止银圆票兑现。

这就是当时中央人民政府以人民币的力量,亦即以全国雄厚的物资力量来支持银圆票币值的稳定,从而稳定了市场,安定了新疆各族人民的生活,为新疆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收回三区期票

新疆和平解放后,伊犁、塔城、阿勒泰三个地区流通使用三区期票,银圆票只在新疆的其他七个地区流通使用。三区期票与银圆票互不通用,也不兑换。在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关怀和鼎立支持下,新疆社会经济形势逐渐稳定,统一新疆全省的货币随即展开。

首先,发布政府令。1950年1月28日,新疆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新疆省三、七区金融问题的决议》,明确规定停止发行三区期票,以银圆票一元折合三区期票一千二百五十元的固定比价,即1:1250,收回三区期票,只收不付,并限期于12月31日停止流通。自1951年1月1日起,银圆票作为新疆省唯一合法货币流通使用,新疆省内货币完全统一。

其次,采取措施,保障货币统一顺利进行。在新疆银圆票统一全省货币过程中,为了稳定新疆的金融物价,保护新疆各族人民的利益,中央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一是由省人民政府做出决定,将新疆省银行与三区的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归并为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统一了新疆的金融机构。二是从关内组织大批物资输入新疆,稳定新疆的物价;三是特意提高新疆银圆票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最初汇率定为银圆票一元折合人民币五百元,即1:500;后又经过两次调整,最后固定在新疆银圆票一元折合人民币三百五十元,即1:350。

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疆银圆票顺利统一全省货币,并与人民币建立稳固的联系,催熟了以人民币统一新疆货币的条件。

(三)发行带有维吾尔文的人民币

1.签署政务院总理令

1951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了发行带有维吾尔文的人民币的政务院总理令,全文如下:

为了统一币制,并照顾新疆各民族的习惯起见,决定在新疆省发行带维吾尔文的人民币兑回新疆省银行所发行的银圆票,并规定办法如下:

(1)责成中国人民银行自1951年10月1日起,限期以带维吾尔文的人民币收回新疆省银行所发行的银圆票,收兑比价仍照现行牌价,即新疆省银圆票一元兑换人民币三百五十元。

(2)此带维吾尔文之人民币准在全国流通,同时不带维吾尔文之人民币亦可在新疆省内流通。

(3)自1951年10月1日起,新疆省境内一切计价、计账、契约等,均改为以人民币为法定货币本位。1951年10月1日以前债权债务关系,均按本命令规定的比价折合人民币计算清偿。

希即遵照办理。此令

总理:周恩来

1951年9月21日

2.统一币制

发行带维吾尔文的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决定:1951年10月1日起,在新疆境内发行带维吾尔文的人民币,面值有五百元、一千元、五千元、一万元四种,均为横式。(图10)

图10

管制金银。中共中央同时还颁布了管制金银办法,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将现金银、银圆统一收兑,禁止现金银、银圆在市面流通。1952年1月31日,收兑银圆票工作结束,新疆与全国货币制度得以统一。

由此,在中共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混乱不堪的新疆币制得到了统一,币值日趋稳定。

3.保证流通量

中共中央为了保证这种带有维吾尔文面值的人民币在新疆地区的流通量,还制定了特别的政策:“凡内地各行处收入此种本币,准交发行库保存,不得再行付出,积成有数由发行库逐级报告总行库,由总行库调交西北区行。凡邻近新疆之行处,可径向新疆之各行处直接交换。”

1955年3月,新疆改用带有汉、壮、藏、蒙古、维吾尔文字的新人民币(图11)。至此,在中共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新疆真正实现了与全国货币的完全统一。

图11

(作者单位:新疆职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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