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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清华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援助远程培训中心揭牌仪式和“三下乡城乡一体化”—新疆经济开发区建设与发展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10-08-26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商务厅、科技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立清华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援助远程培训中心,为新疆党员干部培训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培训中心通过卫星双向接收设备和自治区远程教育网络播发平台,以远程教育方式举办一期“三下乡城乡一体化”—新疆经济开发区建设与发展高级研修班。定于2010年9月1日举办教育援助远程培训中心揭牌仪式暨高级研修班开学典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牌仪式和开学典礼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9月1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

主会场地点: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湾街388号)

分会场地点:由各地州市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技术要求在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名单附后)设立,通过互联网接收。

二、参加人员

主会场:

清华大学领导及有关学院、部门的同志;

自治区有关领导;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商务厅、科技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分管领导及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

乌鲁木齐市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同志(请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确定50名同志到主会场参加揭牌仪式和开学典礼,其余同志在分会场参加)。

分会场(远程教学点):

各地州市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同志。

三、高级研修班学习时间和地点

经济开发区法制建设专题

时间:2010年9月1日10:45—13:45

主讲人: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

主教学点: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湾街388号)

远程教学点:由各地州市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技术要求在各地州市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立,通过互联网接收。

其余课程

时间:2010年9月2日至10月15日期间10:00—13:00,具体授课时间以课程表为准。

地点:由各地州市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技术要求在各地州市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立,通过互联网接收。

四、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同志。
人数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培训要求、结业考核及认证

通过强化学习中央对经济开发区的诠释、中央对经济开发区的优惠政策、经济开发区发展的思路与方法、园区建设与开发区发展的关系、区域经济发展与聚集优势、现代管理理论,学习国家最新大政方针政策等课程,提高新疆党员干部及主管开发区建设的领导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整体素质,以便更好地推动新疆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培训期间,学员认真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积极参加讨论,出勤率不低于90%,结业时根据自己的体会与收获,结合工作实践,完成2000字以上的培训结业报告。

通过考核的学员,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结业证书。结业证书由清华大学统一编号,加盖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专用钢印和继续教育学院公章。结业证书编号可通过清华大学网站查询,可供人事组织部门查询参考。
查询网址:http://thtm.tsinghua.edu.cn/content/m4.htm

六、培训教学组织管理

培训分别在主教学点和各远程教学点统一集中管理。

远程技术支持和会务服务由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负责。教学组织管理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

各远程教学点的远程技术支持由各地州市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统一负责。教学组织管理由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人才办统一负责。远程技术支持、会务服务和教学组织管理等具体工作分别由所在县市区远程管理中心和人才办承担。

培训期间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制作学员签到册,由本人签名,原件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留存,并传真到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七、分会场(远程教学点)有关技术要求

通过互联网接收,基本技术要求:

(一)拥有1M以上的互联网接入链路;

(二)拥有可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

(三)计算机应连接大屏幕显示设备(投影等);

(四)揭牌仪式、开学典礼及高级研修班课程接收地址:在浏览器中输入: 
“mms://live.xjkunlun.gov.cn/qinghua”即可。

八、其他有关要求

(一)请有关厅局将参加9月1日揭牌仪式和开学典礼的分管领导及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的单位、姓名、职务于2010年8年27日前传真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请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将参加9月1日揭牌仪式和开学典礼的50名同志的单位、姓名、职务于2010年8年27日前传真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谭立文、孙  娜

联系电话:0991-2508115,0991-2508130

传真电话:0991-2508233,0991-2508106

邮箱:tlw@xjkunlun.cn

(二)请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按照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后,请在新疆昆仑网< http://www.xjkunlun.cn>公示公告中下载)要求将参加高级研修班学员的有关信息于2010年8月3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清华大学教育扶贫办公室代养兵

联系电话:010-62796862,13581821927

邮箱:fupb@mail.tsinghua.edu.cn

联系人: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西北区管理培训中心朱慧丽

联系电话:010-62799966-3169

附:

1、国家级、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名单

2、“三下乡城乡一体化”—新疆经济开发区建设与发展高级研修班课程

3、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0年8月26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xls

[责任编辑: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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