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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本级“一票否决”和 签订责任状事项的公示

日期:2020-12-14
来源: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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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按照有关要求,现将自治区本级清理规范保留的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予以公布。

公布保留的“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其它未经审批自行设置有关事项,均属违规。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举报受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三处

举报电话:0991-2381354

件:自治区本级“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事项清单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214日  


自治区本级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单

一、“一票否决”事项(8项)

1. 平安建设

2. 计划生育

3. 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

4. 生态环境保护

5. 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6.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

8. 自治区纪委监委1项

二、签订责任状事项(17项)

1. 自治区信访工作责任书

2 . 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3. 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4 . 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5 . 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

6.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责任书

7. 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工作落实方案

8. 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责任书

9.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10. 自治区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1项

1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项

12.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1项

13.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3项(除上述第8项以外)

14.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1项

15. 自治区国家安全厅1项

关于自治区本级“一票否决”和 签订责任状事项的公示-昆仑网—新疆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