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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海林:在党的阳光下成长

日期:2021-05-25
来源:新疆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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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阳光下成长

□ 敖海林

1949年,在新中国诞生的那一年,我进入小学学堂,学唱的第一首歌就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那时候,党在我心中遥远而神奇;当我从一名少先队员成长为一名共青团员时,党是我心中的一个梦,也是我心中一面永远飘扬的旗帜;1961年7月,我高中毕业正在迎战高考时,新成立的解放军防化学兵工程学院在我县招录学员,我光荣地被录取。入校不久,学院党支部就组织我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从那时起,我对党的认识开始逐步从感性上升到理性。

1962年8月,由于院校调整,我和30多名学员被调整到新疆军区步兵学校学习。在离开学院前夕,区队党支部委员马志超给我写下了这样的留言:“身处这样伟大的时代,希望你能刻苦学习,加强政治锻炼,早日成为光荣的共产党员。”我把他的嘱托牢牢记在心里,用它鞭策自己不断进步。1963年3月5日,毛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在《人民日报》发表后,在雷锋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的感召下,我向党组织递交了第一份入党申请书。不久我便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通过学习,我对党的认识又进了一步。即将毕业时,我向队党支部递交了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申请书》。

1963年9月,我被分配到新疆塔城军分区。在机关工作的两年里,我三次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把我列为了培养对象,并不定期和我谈话,指出努力方向。在党组织的关怀培养下,1965年5月30日,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65年9月,我调到边防站工作。我以“平凡并不意味着平庸”的信念,勤勤恳恳做好每一项工作。我的勤奋赢得了全站官兵的好评,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多次出席上级召开的表彰大会。

1968年,我作为边防部队代表光荣地赴京参加建国19周年国庆观礼。这是党对我的最高奖赏,是我人生中最幸福、最难忘的时刻。

我在部队工作了36年,换了9个地方,每次调换我都以“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为座右铭,自觉服从党组织安排。

1997年8月我主动申请转业,组织安排我到自治区财政厅担任纪检组长。当时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一名称职的纪检干部。我给自己制定了“适应转变,努力学习,严于律己,做好监督,当好包公”的目标,努力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狠抓廉洁从政、廉政为民的思想教育,为财政事业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华诞之际,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每一步都凝聚着党组织的关心关怀。如果有人问我,党在你心中是什么?我会骄傲地说:党是一座永恒的丰碑;党是一盏指路的明灯;党是一面鲜红的旗帜。我要永远跟党走,把整个生命献给党的事业!这是我心中永不撼动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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