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网首页 红色邮箱 网站地图
 
公示公告:
 
新疆第二批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启动
2012-02-03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办综合处   

2月2日),自治区大学生培养办召开第二批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情况通报会。今年,自治区将再选送一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19个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养。即日起,各地州(区)满足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事局咨询报名。

一万名学员将按照摸底调查、报名、政审、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签订协议、军训等顺序进行筛选,并在4月底前全部前往对口援疆省市。

自治区大学生培养办常务副主任刘相林介绍,第二批培养计划以2010~2011年毕业的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为主体,兼顾已纳入第一批培养计划未出行人员。

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四地州放宽至2002年以来毕业的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叶城县、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放宽至2002年以来毕业的所有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与第一批培养学员面向自治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就业相比,第二批培养学员主要就业方向,则是中央驻疆企业、进疆大企业大集团、区属国有企业、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基层管理和技术人员;双语特岗教师、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今年自治区将开发岗位1.22万个。其中,中央驻疆企业、进疆大企业大集团、区属国有企业、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基层管理和技术岗位5000个;双语特岗、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岗位5000个、新农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及乡村医疗卫生岗位2200个。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所需经费,分别由自治区财政、援疆省市、企业及各地州市、县市区共同承担。

刘相林介绍,此次送出的毕业生将主要接受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重点在如何使学员熟练掌握拟就业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原则上培训时间为两年,但是各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学员培养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按照培养协议直接上岗,自愿留在援疆省市就业和自主择业的,自治区和援疆省市将给予支持和鼓励。

2010年12月,自治区制定出台“一揽子”促进毕业生就业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利用对口援疆渠道,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并用两年时间分批选派2002年以来的2.2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赴19个援疆省市培养锻炼。培养期间计算工龄,并给予生活补贴。2011年,全疆累计选送1.38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分别赴19个援疆省市和国家部委的147所院校接受培养。
 

[责任编辑:李志君]
2012-01-20
2011-12-21
2011-07-28
2011-05-24
2011-04-22
2011-03-30
2011-03-25
2011-03-24
2011-03-22
2011-02-12

 

文章评论加载中

用户: 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 新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 0991-2508307 0991-3838958-808
新ICP备050037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