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党史文献
  4. 党史资料
  5. 详情

沙漠里流淌的生态文明——塔里木河流域20年综合治理回顾

日期:2021-01-06
来源:古娜
【字体:

塔里木河全长2486km,干流全长1321km,是我国最长的内陆河。也是世界著名的内陆河之一,被誉为新疆南疆地区的“生命之河”、“母亲河”,是塔里木河流域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塔里木河流域是环塔里木盆地的阿克苏河、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田河、开都河(孔雀河)、迪那河、渭干河与库车河、克里雅河和车尔臣河等9大水系144条河流的总称,流域面积102万平方公里,流域属典型的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流域内干燥多风,日气温差较大,降水稀少,蒸发强烈,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难以修复。

20世纪70年代,塔里木河流域的生态系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四个增加、四个减少”,即:人工渠道、人工水库、人工植被、人工绿洲生态增加,自然河流、天然湖泊、天然植被、天然绿洲生态减少。生态系统演变的趋势,可以概括为“两扩大”和“四缩小”,即人工绿洲与沙漠同时扩大,而处于两者之间的自然林地、草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水域缩小。水质不断恶化,下游近400公里的河道断流,尾闾台特玛湖干涸,大片胡杨林死亡,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五十年代防洪,六十年代漫灌,七十年代节水,八十年代抗旱,九十年代断流,二十一世纪咋办?”老百姓编的这个顺口溜,就是塔里木河下游绿色走廊多年来环境恶化的真实写照。为改变这种状况,上世纪90年代,中央和自治区开始着手对塔里木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

一、前期工作和中央、国家的重视和支持

1992年1月8日,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委员会及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简称塔管局)在新疆库尔勒市成立。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充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水利资金,在塔里木河干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研究、塔里木河干流整治、塔里木河干流水政水资源管理、塔里木河治理前期准备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94年4月,自治区颁布了《塔里木河流域水政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冬至1995春向塔里木河下游大西海子水库以下绿色走廊输水2800万立方米。1997年12月,经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新疆塔里木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颁布,成为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流域水资源管理法规。1998年8月,成立了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常委会和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执委会、管理局,并通过五年工作计划和水利委员会章程。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塔里木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国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为了加快塔里木河的综合治理,国家多次派水利部有关领导和专家来塔里木河进行实地考察,对塔里木河的治理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其中,1999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钱正英率全国政协人口资源委员会及中国工程院水资源战略研究项目组对塔里木河上、中、下及源流进行了考察,提出了对塔里木河治理建议性意见的新疆塔里木河考察报告,该报告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1999年12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治区计委牵头,水利、农业、林业、牧业、气象、中科院新疆分院、兵团、巴州、农二师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考察组对塔里木河中下游进行了实地踏勘,完成了《塔里木河干流水利工程建设与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一期项目的项目建议书》。2000年1至2月,新疆水利厅组织了38位专家对塔里木河干流进行了全程实地踏勘,编制了踏勘报告,为塔里木河的综合治理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2000年4月24日,自治区计委和水利厅通过了塔里木河干流生态治理抢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审查后,被列入了国家基建计划。2000年5月27至28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及水利部有关司局在北京审查通过了塔里木河流域综合规划纲要任务书。

2000年9月,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视察新疆时,提出要用5到10年时间使塔河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这一指示精神,自治区在国家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帮助下,用了近半年时间,完成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对策》报告,并于2001年2月28日经国务院第95次总理办公会批准。2001年3月,自治区、水利部在问题及对策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了《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

为贯彻国务院第95次总理办公会议精神,2001年3月30至31日,自治区召开了“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实施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作了具体部署。由此,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拉开了序幕。

二、塔里木河综合治理进程

在近10年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01年6月27日,国务院批准实施了《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简称《规划报告》),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正式启动。项目提出了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根本的指导思想,计划用5~6年时间,投资107亿元,通过节水工程建设和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调度等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增加各源流汇入塔里木河的水量,水流到达台特玛湖,初步改善下游生态环境。

《规划报告》明确:通过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平原水库节水改造、地下水开发利用、河道治理、博斯腾湖输水系统、生态建设保护、山区控制性水利枢纽、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前期工作和科学研究等九大类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决定投资107亿元,实施包括节水改造、地下水开发利用、河道治理、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流域水资源调度管理等一系列工程的流域治理,以遏制塔河流域生态恶化,造福当地各族人民。实现“四源一干”总节水量26.6亿立方米,在多年平均来水条件下,塔河干流阿拉尔来水量达到46.5亿立方米,开都河向塔河干流供水4.5亿立方米,向大西海子水库以下下泄生态水3.5亿立方米,使干流上中游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下游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依据《规划报告》指导,有关单位编制了《塔里木河工程与非工程措施五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水利部审查通过,确定了547个单项工程。塔河近期治理项目实施到中期阶段,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并通过了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将547个单项工程调整为485个,工程布局和目标不变,总节水量不减少,总投资仍为107.39亿元(不含下坂地工程配套及银行贷款资金)。

截止2008年,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累计完成建设投资75.19亿元,占总投资计划的70%,实现工程当地节增水量20.3亿立方米,当年完成工程建设投资14.05亿元,完成竣工验收项目39项,完成投资是综合治理工程实施8年来最多的一年。2009年建设完成了下坂地水利枢纽、叶尔羌河中游渠首、和田河河道疏浚整治等重点工程。全面启动“全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工程,建成了全流域水量调度远程监控系统,并对流域上游水量调度实行“双指标”考核。到2010年底,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共完成投资92.79亿元,占总投资的87%。博斯腾湖东泵站、下坂地水利枢纽等重点工程已相继建成,塔里木河流域全面实施了源流耗用水量和进入干流水量双指标控制,新设立了40个水量测验断面,对超计划用水行为采取关闸闭口、压闸减水等措施,加强水量调度和控制。同时还开展非汛期应急调水工作,并在2010年5月22日首次实现了非汛期干流水量到达塔里木河干流下游恰拉断面。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得到加强,阿克苏河上的西大桥枢纽、拦河闸枢纽和塔河干流上的大西海子水库移交塔管局直接调度和管理。2011年,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进入收尾阶段,10年间累计完成投资102亿元。

2011至2012年,塔里木河上游源流共来水250.4亿立方米,比2001至2010年近10年平均来水(219.8亿立方米)增加了30.6亿立方米。塔里木河流域完成农业灌溉面积2414万亩,生产、生态供水取得双赢。塔里木河向下游生态输水工作日趋常态化,下游绿色走廊地下水水位持续抬升,生态受益面积不断扩大。同年,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首次在全流域开展了全年水量统一调度,流域水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

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计划,在2001至2011年期间,共分为27个批次下达。截至2012年底,国家已累计下达流域综合治理单项工程474项(其中地州项目430个,兵团项目44个),累计下达投资111.34亿元(不含下坂地工程配套及银行贷款资金,地州93.73亿元,兵团17.6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1.79亿元,地方配套资金9.55亿元(地州8.24亿元,兵团1.31亿元)。到2012年年底,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基本完成,近期综合治理规划确定的9大类485个单项工程已基本完成。

2015年,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全部完成。15年来,共完成渠道防渗7470公里、高效节水面积44万亩,建成拦河枢纽6座,输水堤775公里,完成干流退耕封育面积5万亩,实现年节增水量27.2亿立方米。

近期综合治理规划所确定的节水目标、三源流向塔河干流输水目标、大西海子水库下泄水量目标基本实现,水流到达了台特玛湖,塔里木河干流上中游林草植被得到了部分保护和恢复,下游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实践证明,近期综合治理的实施,为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塔里木河生态输水的治理

塔里木河开展综合治理以来,坚持边治理边输水,先后多次向塔里木河下游生态输水。1999年以后,由于博斯腾湖上游的开都河持续处于丰水年,湖水水位持续上涨,于是自治区决定通过将博斯腾湖的水调往塔里木河下游的输水方式,遏制那里的生态恶化。

第一次生态输水(2000年5至7月),自大西海子水库泄洪闸向塔里木河下游河道下泄0.98亿立方米,水头到达大西海子水库泄洪闸以下河道106公里处的喀尔喀依附近。

第二次生态输水(2000年11月至2001年2月),下泄2.26亿立方米,水头到达大西海子水库泄洪闸以下河道218公里处。

第三次生态输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1年4至7月),第二阶段(2001年8至11月),累计下泄3.82亿立方米,下游水头到达台特玛湖,并形成10余平方公里的湖面。

第四次生态输水(2002年6至11月),下泄输水3.31亿立方米,下游水头到达台特玛湖,并形成16.7余平方公里的湖面。另外,第四次输水水头到台特玛湖沿河道进行了适当扒口开叉分水,以增加水流横向覆盖范围,来扩大生态恢复面积。

第五次生态输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3年3至7月)下泄输水3.38亿立方米,水头于3月22日到达台特玛湖;第二阶段(2003年8至11月)下泄2.85亿立方米,水头于9月18日到达台特玛湖,累计下泄6.23亿立方米。

第六次生态输水(2004年4月至6月),下泄输水1.02亿立方米,下游水头到达台特玛湖。

第七次生态输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5年5至6月),第二阶段(2005年8至10月),累计下泄2.82亿立方米,水头到达台特玛湖。

第八次生态输水(2006年9至11月),下泄输水2.01亿立方米,下游水头到达塔里木河下游库尔干断面。

第九次生态输水(2007年9至10月),下泄输水0.14亿立方米,水头到达大西海子水库泄洪闸以下河道105公里处。2008年,因旱情严重没有进行生态输水。

第十次生态输水(2009年11至12月),下泄输水0.11亿立方米,水头到达大西海子水库泄洪闸以下河道115公里处。

第十一次生态输水(2010年6至11月),下泄输水3.9亿立方米。

第十二次生态输水(2011年1至2月,9至11月),下输生态水8.23亿立方米,在尾闾台特玛湖形成了超过340平方公里的水面,这是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实施以来生态输水中下泄水量最多、受水面积最大的一次。同时,2011年塔里木河干流实现了自1988年以来的首次全年不断流;下游恰拉断面来水量达13.4亿立方米,比近十年平均同期增加9.4亿立方米,创48年来该断面水文历史纪录最大值。

第十三次生态输水(2012年4至12月),下泄输水6.7亿立方米,水头仅用47天就到达台特玛湖。

第十四次生态输水(2013年4至5月,8至9月),累计下泄水量1.42亿立方米。

第十五次生态输水(2014年6月至10月),累计下泄水量3.2亿立方米。

第十六次生态输水(2015年8至11月)累计输送生态水量4.61亿立方米。同时,向干流上中游、塔河源流两岸横向打开多条岔流,更大范围地补充生态水,最大限度地扩大下游植被受水面积。

第十七次生态输水(2016年8至11月),在完成向3.5亿立方米生态输水任务的基础上,针对流域胡杨林衰败较为严重的三个重点胡杨林保护片区和孔雀河中下游应急补水共计4.9亿立方米。

第十八次生态输水(2017年5月至10月),累计下泄生态水量9.2亿立方米,突破第十二次生态输水(2011年)8.52亿立方米输水量,打破生态输水以来单次下泄水量最多纪录。

第十九次生态输水(2018年2月至10月),输水16.39亿立方米(其中:向塔里木河下游生态输水5.66亿立方米,胡杨林区补水10.73亿立方米)。

第二十次生态输水(2019年8月至11月),输水3.5亿立方米。

第二十一次生态输水(2020年9月至11月),输水3.5亿立方米。

生态输水久久为功。从2000年首次应急输水至2020年11月15日,塔河流域累计进行21次输送生态水逾84.3亿立方米,累计向胡杨林区生态输水逾50多亿立方米。

通过多年生态输水,塔里木河干涸的河道得到滋润,地下水得到有效补充,植物种类由17种增加到46种,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随着两岸植被逐渐修复,部分流动沙丘转为半固定沙丘,土壤湿度增加,弱化了风蚀沙化,使两大沙漠合拢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四、塔里木河治理的制度保障

1997年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流域水资源管理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吸收并借鉴了国际上成功的流域管理经验,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塔河流域管理体制,赋予了流域管理机构法律地位,制定了流域水资源管理、配置、调度等规定,以通过地方立法建设符合国际惯例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加强流域机构管理职能,推进了流域依法治水的法治进程。

200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根据新《水法》,结合塔里木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状况变化以及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疆及时开展了《条例》的修订工作。2005年3月25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条例》,并于2005年5月1日施行。使流域管理体制由区域管理向区域和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迈进,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为使新《条例》所确立的一系列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新《条例》的可操作性,根据《条例》的立法宗旨及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先后出台了《塔里木河流域水政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章程》《塔里木河流域用水总量定额》《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办法》《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地表水量分配方案》等规章。

2012年4月自治区启动《条例》立法后评估,起草了《条例》修订草拟稿。修订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农村工作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水利厅、塔管局先后5次深入流域州(地)、兵团师实地调研,通过座谈、沟通交流、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数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修订最终稿。

2014年9月25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了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调整了塔里木河流域治水理念,去掉了“开发”二字,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调整为“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管理”,更加突出了“节约和保护”,凸显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发展理念。

《条例》的修订,是自治区深化流域水利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的重要标志,为强化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塔里木河流域管理迎来了新的战略性机遇。2017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后,塔里木河流域推行河长制工作全面展开。实施河长制工作的范围为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即开都河(含博斯腾湖)、阿克苏河、叶尔羌河、和田河、塔里木河干流(含台特玛湖)。2018年3月,流域涉及省、地、县、乡四级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均已建立,明确河长285名。

各级河长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行组织领导职责,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五、塔里木河综合治理的主要成效

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自2001年实施以来,历经多年的建设,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

“十二五”时期,塔里木河流域全面完成了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建立了常态化输水机制,结束了塔里木河下游连续断流30年的历史,成为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干旱区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成功修复的典型案例,被誉为“一曲绿色的颂歌”。

同输水前相比,塔河干流下游距主河道1公里以内的地下水水位由地面8至12米回升到2至4米;断流30多年的300多公里下游沿河两侧地下水位明显回升,地下水矿化度由高于3至11.1克/升降至1.5至2.6克/升。植被绿度增加,塔河四源流和干流上中游各胡杨林保护区以胡杨为主的天然植被生长季各时段的植被指数上升显著,自然植被长势好转。中、高植被覆盖度的面积呈现增加趋势,低植被覆盖度呈现出向中、高覆盖度植被转变的变化特征;天然植被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生态输水还有效缓解了塔河流域生态严重退化的局面,下游植被恢复和改善面积达2285平方公里,其中新增植被覆盖面积达到362平方公里,沙地面积减少854平方公里,植物物种由17种增加到46种,筑牢了生态安全屏障,推进了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塔克拉玛干、库鲁克塔格两大沙漠合拢趋势得到有效遏制,218国道经常被沙埋的问题得到解决,河道两岸绿色走廊重现生机,陆地野生动物和河道水生鱼类常见出没。

在实施综合治理以前,因为缺水、风沙侵害严重,地处塔里木河下游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34团很多耕地弃耕撂荒,职工连年亏损,生产生活条件恶劣,34团曾一度计划全团整体搬迁。如今,凭借着高压节水滴灌技术,34团人均收入连年增长,越来越多的职工过上拥有“一片园子、一套房子、一部车子”的小康日子,塔里木垦区也连续多年成为我国棉花生产大面积单产最高的灌区。

更深层次的变化,体现在人们的思想和精神层面。通过新时期治水理念的贯彻、流域法规的完善、塔河水文化的建设以及长期以来对塔里木河流域各族干部群众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引导,塔里木河流域内各族干部群众对治理塔河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过去那种“水不用白不用”的落后观念,逐渐被“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现代管理理念所代替。大水漫灌式的粗放经营和各自为政、各取所需的传统水资源利用方式开始发生转变。流域内各族群众爱水、节水、护水意识和团结治水、共同发展的全局观念明显增强,大流域、大生态、大发展意识已逐步建立。

如今,塔里木河源流各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引水渠首、渠系建筑物等设施、田间配套设施更加完善,节水程度大为提高,水资源配置和利用更为合理,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水平提高、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巩固国防,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流域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还带动了如生态移民、防沙治沙、胡杨林保护、生态应急补水工程等其他工作的开展。2014年,自治区启动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

2016年,新疆启动了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专项保护行动,视汛期来水情况适时向三个重点胡杨林保护片区增加生态补水。针对有害生物、自然灾害和人为损害“三大危害”,实施胡杨林拯救、林区水事治理和输水、有害生物飞防、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等“五大专项行动”,遏制胡杨林日渐衰败的势头,改善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造福南疆各族人民。

从高空拍摄的画面看,塔里木河这条国内最长的内陆河蜿蜒在塔里木盆地,干流中下游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与库鲁克塔格沙漠间形成一道“绿色生态走廊”。近年在建的格库铁路、乌市至青海全程高速中尉犁至若羌段等出疆交通要道,也都“傍河”而建,正是依托了“绿色走廊”对风沙的抵御作用。

经过二十年的综合治理,全流域实现了“水流到台特玛湖,塔里木河干流上中游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下游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的规划目标,塔里木河良好的生态环境正在成为塔里木河流域各族人民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塔里木河给干旱的塔里木盆地带来新的生机,灰鹤、水鸟、马鹿、野兔等之前难觅踪迹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多,草木婆娑、飞鸟翔集的风光重现。曾被风沙阻隔的218国道如今畅通无阻,下游环境逐步变好,沙尘暴天气也逐年减少,促进了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

从断流到复流,再到生态环境大幅改善,塔里木河之变,是对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有益探索,是对生态文明理念的生动诠释,更实现了人与自然从征服对抗走向和谐共生。

(作者单位:自治区党委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沙漠里流淌的生态文明——塔里木河流域20年综合治理回顾-昆仑网—新疆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