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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三级五岗”明职责 主体责任落实处

日期:2024-04-24
来源:塔城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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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塔城地区制定出台《塔城地直机关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三级五岗”职责清单》,划清机关党建“责任田”,对“三级组织”和“五个岗位”抓机关党建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实现机关党建工作各层级责任的项目化、清单化,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构筑上下大抓党建的联动体系和工作格局,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三级组织”明任务。明确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和党支部“三级组织”35项重点工作任务。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在地委直属机关工委和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领导机关各党支部的工作,具体组织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党支部协助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重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党内活动,督促和指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个岗位”定职责。制定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党总支部)书记、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五个岗位”36项具体职责。党组(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机关党建责任。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担负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领导责任,发挥分工负责、督促推进和示范带动等作用。机关党委(党总支部)书记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履行谋划、组织实施、督导带动引领等责任。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按照分工协助机关党委(党总支部)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党内活动,担负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