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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战略论

——基于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视角

日期:2023-08-18
来源:《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顾华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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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式依法治国,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的依法治国,其既有法治的共同特征,更是基于国情特点和富有中国特色的一场深刻革命。战略事关全局,运筹帷幄、高瞻远瞩、精深谋划是关键。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上审视和谋划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至关重要,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引领和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法治思想。战略方向上,应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其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强化根本保证;战略追求上,应坚持人民至上,厚植培强法治力量源泉;战略布局上,应坚守全面依法治国总要求,抓牢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重视补齐补强法治中国建设、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特别是反恐维稳领域法律制度的短板弱项。

【关键词】中国式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国家安全体系;平安中国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1]。据此,中国式依法治国可以概括为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的法治理念、基于中国国情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全面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的现代法治,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一项使命任务。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既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整准确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更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一项重要任务,直接“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1]。但如何强化战略思维和总目标意识,以统揽全局的战略思维擘画“安天下之法”、施行“润人心之法”?实践中,还亟待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层面上,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确保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实践蹄疾步稳。高度重视战略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取得胜利的显著特点。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战略问题,并不断根据形势和任务提出科学的战略部署。“我们党取得更大的胜利,取得战略上的主动,都离不开领导核心的坚强领导。”[2]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3]10因此,注重全面总结我们党百年奋斗历程中高度重视战略策略问题、不断提出科学的战略策略的经验,是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必然路径和必不可少的措施。故本文从战略论的角度围绕战略方向、战略追求、战略布局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一、战略方向上:应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一)坚持并不断健全党领导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制度和机制

1.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加快健全党领导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工作体制机制至关重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式依法治国的两大基点。中国式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因此,“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两个确立”不动摇,坚定政治方向不偏向,牢牢掌握战略主动权、强化战略谋局,坚持从战略上审视、谋划和推进。战略层面必须持续抓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及事关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制度建设。北宋著名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警示世人:“是以圣王在上,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其意在强调治理国家事务必须严明制度。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遵循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人民民主、依宪治国、公正司法、法治社会、公平正义、良法善治等重大原则,坚持系统完善加强党领导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制度体系,健全和理顺体制机制,确保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不断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取得新进展。我国的法治凝聚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的典范,党委应坚持用好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这个总抓手来谋划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把我国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强大效能,确保集聚起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磅礴伟力,让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拥有团结奋斗的强大政治凝聚力、法治的自信心,让国泰民安和长治久安的新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全国人民的强大合力。

2.健全党领导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制度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的制度优势。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越是任务复杂、任务繁重,就越是要重视健全党的领导制度。马克思就曾经明确指出:“我们现在必须完全保持党的纪律,否则一切都会陷入污泥中。”[4]453邓小平也曾明确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5]147。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应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坚持把党领导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治国理政和治党管党两种公权力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二者有机统一的权力结构,并致力于实现‘1+1>2’的治理效能。二者有机统一的路径包含主体的嵌入、功能的互补、形态的完备和机制的整合等方面。”[6]因此,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应在全面推进、积厚成势的基础上,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续强化战略谋划和实施,确保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再坚持系统集成、实现协同高效,确保各领域实现系统性重塑、达到整体性优化、取得历史性变革的成效。

3.确保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有良法保善治

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美国著名法学家、社会学法理学创始人罗斯科·庞德在《法哲学导论》中指出,法律是“一项越来越有成效的社会工程”,“即以尽可能小的代价满足社会需求”[7]43。北宋著名思想家王安石在更早的时候就指出:“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善法即良法。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均证明,国无法律,难以治国理政、内难以施行德法共治、外难以御强敌。因此,古今中外的思想家、政治家均强调治国不可一日无法。因此,应加强和优化党委抓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重点是加快形成完备的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法规规范体系,健全党领导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强化中国式依法治国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增强统筹协调能力,提升系统谋划和整体推进能力,切实把完整准确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决策部署精准、高效转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实际行动。

(二)持续加快形成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所需要的完备法律规范体系

1.加快形成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制度至关重要

支持和保证立法机关依法行使立法权,是我们党加强人民当家作主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党委的工作重点是领导立法机关尽快完善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体系。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和根本之策就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坚持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的原则,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等“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体系为依据,不断统筹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措施,确保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推进。应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以国家法律为具体指引,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8],确保把宪法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推进,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取得更好的成效。

2.着力健全并加强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法治措施

社会稳定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前提,国家安全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基。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目标要求,围绕进一步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统筹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隐患,重点是因地制宜、分类有序优化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健全完善反恐维稳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措施,构建全方位、智能化的“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1],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依法保持对“三股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和分裂活动,锻造反恐维稳、标本兼治、长治久安的“法治铁拳”。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优化完善改进风险管控工作机制,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建设“智慧边(海)防”,不断提高专业化处置能力,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持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和风险的能力,保障国家大局稳定及边(海)防的和谐稳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3.应加快形成高效的中国式依法治国实施体系

严肃而精准施行是法律的生命力之所在,更是法律的权威之所在。首先应加强宪法和国家法律的实施,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调整和规范、引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关系,真正做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加快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只有依法制约和监督公权力,才能保证公权力不会被滥用。因此,应加强党对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树立战略自信自立,辩证把握战略和策略的统一关系,既要在解决影响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突出问题上实现战略突破,也要在把握战略全局中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持续深入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坚持把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堵塞法律法规的漏洞和补齐短板弱项、公权力的监督、提升法治能力与水平等关键性的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法治监督体系之中,并形成各种监督相互贯通、相互协同、共同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合力。

(三)加快形成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干部人才保障体系

1.加快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者队伍至关重要

人才是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第一资源,强化法治中国建设的人才支撑,是党管干部人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离不开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多方面的保障,当务之急是高素质的法治人才的缺乏,重点是要围绕适应完整准确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强化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真正做到政治和组织保障坚强有力,人才队伍保障忠诚可靠、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能力可行,特别是要加快推进“智慧法治中国建设”,重视依法规范“政府决策体制的中枢系统、信息系统、咨询系统和监控系统”[9],确保科技和信息保障能够与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工作要求相适应。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党政负责与各方协同发力至关重要,应坚持党政负责与各方配合相统一。明朝著名清官海瑞在其策论《治黎策》中指出:“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可见,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既要靠法、更要靠人。只有包括政法干部与法学教育研究、法律服务人才在内的高素质法治工作者队伍和良法二者兼备,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才能顺利健康推进。包括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应坚持从政治和战略的角度高度重视强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等问题,重点是要解决供给体制机制不健全、资源配置不均衡特别是政法干部、法学教育研究人才和法律服务人才不足、人才与当地实际情况匹配度不高等突出问题。短期内可以通过对口援助,健全完善包括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在内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法律援助机构设置,促进优质资源向边远欠发达地区辐射,面向民族地区培养、选聘“双语”政法干部、法学人才、法律工作者,推进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服务团志愿服务等途径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中远期则应从现在起,大力加快包括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在内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的法学人才培养能力建设,重点是政法学院的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大,国内高校的法科教育要持续扩量提质,重视科学配置师资、全国统筹招生,积极配置全国的法科毕业生到边远欠发达地区就业,努力构建和健全覆盖全国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尽快提升全国各区域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在内的法治人才队伍的德才素质状况,直接决定着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进程和效果。国内外的法治实践反复证明,如果法治工作者队伍的德才素质不高,再好再完备的法治体系也难以成为善治的法治实践、更难以取得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法治成果。因此,无论是当务之急,还是长久之计,下决心建好建强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法治工作者队伍,都是法治中国建设最为关键性的工作。

2.持续建设数量充足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者队伍

“德才兼备”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者队伍的总体要求,应按照“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终于法律”,“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的要求和“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目标强化与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相适应相匹配的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保证法治工作领域干部人才队伍的政治性与先进性;尊重法治工作干部人才的成长规律,提高法治工作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科学性;优化法治人才培养的类型结构,探索学科内外发展逻辑相统一的路径,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加快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激励法治工作干部人才的担当精神,提升法治工作干部人才队伍干事创业的效能性。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法治工作干部人才的专业性,中国在促进与世界各国互联互通、互利合作、共同发展,深入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方面肩负着世界的深切期望,但严重缺乏涉外法学法律专业的高素质人才的问题不容忽视。应坚持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聚焦培育具有过硬专业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国际法专门人才及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的目标要求,整合优化我国的国际法学科,重点是完善由国际法史、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等组成的国际法学科体系,强化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和高质量的科学研究工作,健全建强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重视强化国际法的研究运用,特别是建立健全涉外工作法务制度,持续提升涵盖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等涉外法律体系,持续提升我国在国际法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切实提升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法治中国建设亟须补齐补强这块短板,为“坚持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不断拓展亚欧合作领域,提高亚欧合作水平,促进共同发展繁荣”[10],为持续优化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建设法治中国奠定良好法治人才基础。

3.打造战略型法学家和法律专家等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核心人才队伍

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问题十分突出。应坚持大力培养和使用好战略型法学家和法律专家人才,应坚持问题意识和实践标准,在法治中国建设框架下的中国式依法治国重大任务担纲领衔者中,积极发现和培养政治素养、法治素养俱佳,长期奋战在中国式依法治国第一线,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理论视野开阔,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大兵团作战的组织领导能力强的战略型法学家和法律专家人才。战略型法学家和法律专家既是专家学者、更是政治型的法治战略家,是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法治人才中的“将帅之才”,是引领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前瞻性布局、带动重大领域创新的“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核心力量。这类人才归根到底要从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主战场上锤炼出来,从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主力军里成长起来,从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主攻任务中涌现出来。因此,应重视在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主战场上厚植战略型法学家和法律专家人才成长的“沃土”,须通盘考虑这项系统工程、坚持做长远规划、开展超前培养、组织好系统实施工作,积极为其创造承担中国式依法治国重大任务和参与重大实践工作的机会与平台,在实战中推动更多的战略型法学家和法律专家脱颖而出。重视构建党政学研与法治深度融合的“新生态”,以“政治+法治”“组织+任务”“战略+科研”的新范式,在党政学研与法治深度融合中探索战略型法学家和法律专家培养的新路径。重视遵循战略型高层次法治人才成长规律,充分激发其茁壮成长的“源动力”,以组织攻关党中央所关注的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重点涉及的“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对外开放、民族团结、社区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兵地融合、富民产业、文化遗产”(2022年7月12日至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时隔8年之后再次专程来新疆考察,在乌鲁木齐、石河子、吐鲁番等地,深入学校、国际陆港区、社区、博物馆、农村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调研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要求,其中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必须坚持从法治层面研究清楚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基础性问题;健全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枢纽地带的法治;依法促进富民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依法引领、规范和促进社区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好、巩固好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多民族聚居地区的历史与现实;建立健全兵地融合发展的法治保障措施等。这些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当解决好的核心内容,但法治层面如何规范、引领和保障?还需要组织力量进行深入研究,并从法治方面给出具体的规范。参见李春霞,《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努力建设美好新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在社会各界引发热烈反响》,新疆日报,2022-07-16(A05)。)等战略性、基础性和定向性领域的法治建设任务为重点,充分发挥战略型法学家和法律专家人才培养的组织化、建制化和系统化优势,深化人才体制、运行机制、评价体系、资源配置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切实营造有利于战略型法学家和法律专家人才快速成长和有效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和环境。

(四)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

1.加快建设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队伍至关重要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先锋队、主心骨、领头羊,担负着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角色[11],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力军。但当前也还确实有为数不少的领导干部亟待提高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本领,不愿、不会、不敢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因此而延误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工作推进,特别是违法违纪、滥用职权等违规犯罪的问题仍然为数不少。“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12]140的问题值得高度关注。因此,应锲而不舍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强法治中国建设的组织和机制特别是“决定性因素”的保障体系,确保不因“人”的问题而制约中国式依法治国工作的全面推进。

2.发挥好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中的关键作用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少数”作用“明确了政治要求、确立了行为准则”[13],并且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量,构建各方联动的法治中国建设大格局,助力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工作的深入开展。应坚持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坚决纠正和解决好法治不彰的现实问题,强化党纪国法的规矩和法治意识,强化法治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及结果应用的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前提下,统筹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与依纪治国,坚持党性党风和党纪国法一起抓,“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14],坚定捍卫“两个确立”,以伟大建党精神和伟大自我革命引领党员领导干部在完整准确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中深化锻造,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依法治国意识,促进其自觉提高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的最高政治领导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3.切实把控好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各领域各环节领导干部的入口关

加快建设法治中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是基础性的、关键性的。应重点纠正法治认识模糊、法治思维混乱、法治行动乏力等问题,切实解决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工作中落实党的领导虚化、淡化、弱化、边缘化等突出问题;坚持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完整准确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抓中国式依法治国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应当通过设置“法治素养”“法治智慧”“法治能力”门槛、开展法治教育解决思想观念问题、在学习和实践历练中提升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的能力、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提高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明确权力配置法治化等途径选好配强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选人用人导向作用很强,应当把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选人用人指标体系之中。

二、战略追求上:应坚持人民至上,厚植培强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

(一)坚持人民至上是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

1.法治的目的是服务人民,充分依靠人民是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根本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蕴含着中华五千年文明所凝聚的伟大民族精神和深邃历史智慧”[15],这“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别于资产阶级法治理论的根本标志”[16]。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重视事关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战略和策略问题研究,特别重视和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和“兴国安邦,在得民心”“爱民富民,民安国强”[17]等思想中的智慧与力量,切实把我国悠久历史传统中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积极因素深入挖掘出来,充分运用起来。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人民依照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等,是国家宪法赋予的权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18]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在人民群众。因此,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在法治轨道上走好群众路线,坚持群策群力,重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一切为了群众”的价值观念和“一切依靠群众”的方法论,做到党建引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用好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措施,发挥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的“四防并举”优势,坚持法治共建、成果共享,确保依法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关切。

2.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国家安全防护体系

长期以来,全国各族人民群众最痛恨、最厌恶的就是破坏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三股势力”“双泛思想”和黑恶势力。因此,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心是要完善打击“三股势力”的法治体系,持续开展打击“三股势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防范和打击犯罪行为,确保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持续打好维护国泰民安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大决战。坚持“强化问题导向,切实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国泰民安的核心任务”[19],应重点围绕有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强化系统观念,健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20]39的法治措施和制度机制,切实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支撑体系转化为保障国泰民安的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制度。坚持依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21],应坚持完善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因地制宜优化维护稳定的政策策略、制度措施和方式方法,统筹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隐患,依法依规做好各类社会矛盾的化解和预防工作,切实提升法治化、常态化和专业化处置能力。

3.坚持深度谋划法治、战略布局法治

持续深化对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规律的探索和把握,优化社会治理成功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法治中国建设机制,不断提高完整准确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特别是要重视“乡村治理现代化要从国家与乡村社会的‘结合点’出发,处理好‘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实践关系,充分发挥基层简约治理功能,以保持乡村治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22],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法律及政策的规定,确保基层党委能够依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政治统合功能和统筹配置反恐维稳、社会治理等资源的能力,使基层这根“针”既有能力串联起“上面千条线”,又有能力深入扎根乡村社会,充分集聚群众智慧、统筹基层力量、协调各相关方面的资源,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确保能够依法有力有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铲除破坏国泰民安和长治久安的各种势力,保障好平安中国建设的成果。

(二)牢记人民群众是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

1.坚持依靠人民在良法善治中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

坚持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在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实践中探索、总结、创新。把坚持人民立场,顺应人民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依法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法、目标和价值追求。坚持健全国家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着力巩固民族团结的根基、弘扬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补齐社会治理短板、补强高质量发展弱项,持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重视依法规范有序拓宽基层各类群体依法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效能建设既相互依存,又引发了行政自制与权能扩容、刚性法律与动态治理、封闭结构与开放系统、个体权利与技术特权等多重紧张关系”[23]。这就应该注意在良法善治的理想状态下,如何更好地实现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效能问题,应注意在动态且复杂的实践中,努力探索并建立起“以良法保证和引领善治,以善治健全和优化良法”的法治中国建设机制,确保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在这种良性循环机制下健康推进。确保法治中国建设善于把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效能。

2.坚持树立人民至上的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理念

应坚持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领导,着力解决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聚焦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实长治久安的基层基础,健全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处理好经济社会和民生建设与法治中国建设的关系。努力在新起点上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步伐,巩固和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做到高水平建设法治中国与高质量反恐维稳、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统筹推进,努力实现在社会秩序与经济活力的平衡中有力有效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实现群众对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认可,确保城乡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基层乱象整治不断深入、服务稳定大局实效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3.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民众尊崇法治的意识

系统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在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实现以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重点和深层次治理为治本之策,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措施解决社会治理的深层次问题和突出矛盾,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并以法治的强制力保证制度的实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着力建设现代法治社区,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和及时有效化解的综合工作机制,坚持在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中实现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深化体制改革、激发经济社会活力的三者统筹推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法律法规制度,持续不断加强社会秩序与经济活力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1]和党领导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相统筹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依法构建社会自治共同体,以“四自合一”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社会可持续发展,强化社区韧性建设特别是应急管理能力的提升,健全政府依法管理社会组织、依法赋权的管理体制,提高社会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三)坚守公平公正这条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生命线

1.健全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制度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站稳人民立场至关重要。一切脱离人民的法治建设都是苍白无力的,一切不为人民造福的法治建设都是没有生命力的。唐代史学家吴兢在《贞观政要》中强调:“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当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群众、造福人民群众、保护人民群众,坚守人民主体地位,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既保证人民群众依法享有法定的权利和自由,也明确依法应尽的义务;既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也让群众认识到法律既保障公民权利也规范行为。

2.把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着力点

坚持聚焦使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的目标深入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重点是深入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不断健全完善,加快优化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各级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工作运行机制,深入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制度措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用良法善治巩固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权利与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满足群众对法治、民主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坚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严把公平公正司法这道最后防线,持续精准实施好法律法规,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切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制约和监督权力。

3.持续筑牢公平公正这条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生命线

坚持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加强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各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道路的鲜明特征,切实做到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在维护政党权威时确立法制权威[24],聚焦以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政法队伍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持续锻造数量充足的具有“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25]97之高素质的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法治干部队伍,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以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扎实工作成效,持续促进国家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所自觉掌握、所自觉遵守、所自觉运用,切实筑起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厚群众基础,确保公平公正的法治生命线不被逾越。

三、战略布局上:应坚守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抓牢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一)坚持科学立法,夯实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

1.充分发挥好顶层设计的科学立法优势

进入新发展阶段,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的地位更突出、目标更明确、举措更系统。确保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国家立法应将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放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考量,找准坐标定位、锚定使命任务;应坚持锚定法治中国建设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局中的战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这一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用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20]30,着力基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目标健全完善法律政策体系。高质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应抓牢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重要环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协调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开放发展理念、共享发展理念[26]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应坚持依法引领和保障国内大循环的畅通、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加规范、便捷、通畅。

2.用好立法法赋予的特权,切实提高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质量

坚持以高质量立法保证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应重视针对我国民族地区法治水平相对较低的区情和周边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的特殊性,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5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享有立法变通机制。立法变通机制直接关系到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行使和立法质量的提升。“法律的产生、发展及其内在品格则与法律赖以存在的国家的自然地理环境状态有着密切的关系,与气候的冷、热、温和宜人相关,还与土壤的品质、位置和面积有关;法律与诸如农夫、猎人或者牧民等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27]因此,民族自治地方应用好立法法赋予的这项特殊权利,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关注数字化转型时期的特点,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地方法规的立改释废工作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髓、扬弃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文明的糟粕、拓展法治体系建构的视野与方法,加快涉及民族自治地方稳定和改革发展领域的诸如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加快构建事关全局的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及适应深层次系统性变革的新发展格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资源市场化法治化配置、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地方立法。

3.立法应坚持服务于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基本任务

应该清晰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一个能够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的政党,是一个已走过百年奋斗历程,取得举世瞩目辉煌成就的大党,是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致力于人类和平与发展崇高事业的执政党,是在国际局势急剧变化,特别是面对外部讹诈、遏制、封锁、极限施压中有着坚强不屈抗击打压能力的大党,是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维护国际法治和公平正义,全力倡导并积极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旗帜鲜明反对一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伟大的党,其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战略地位十分特殊而重要。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走在引领时代的前列,特别是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一直是世界各国人民的主心骨,致力于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实现这个重要目标,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就是,中国共产党必须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领导中国人民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提供更多更好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就必须在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和坚持不懈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础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此,必须坚持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自觉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工作,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战略定位的大局看问题,把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在这个基点上,国家立法应坚持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作为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聚焦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把优化顶层设计、补足短板强弱项、统筹协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根本任务,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国家宪法精神、都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确保法治中国建设迈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重点和主体工程

战略是事关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战略思维就是要求“关键少数”要善于在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中观大势、谋全局、抓根本,务必做到战略方向明确、战略布局科学、战略定力坚定、战略措施精准、战略动力持久。为此,必须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新的理论指导和推进依法行政的新实践。深刻理解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科学、系统、协调推进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全面优化基层政府履行职能的力量。坚持提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依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依法规范简政放权,强化科学制定和精准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的能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的行为,完善市场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依法规范政府权责、行政备案事项、市场准入、公共服务事项、政府性基金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行政中介服务事项及证明事项等等清单,落实“全国一张单”“非禁即入”管理模式,构建起规范统一、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制度和体制;依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前、中、后的评估,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不断完善。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和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法治意识和法制建设滞后、权力运行机制失范、公务员队伍法治素质差[28]等顽障痼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确保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2.法治政府建设应特别重视以深化法治领域顶层设计为抓手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抓牢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个重点和主体,将政府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力求实现率先突破。应知重负重再出发,坚持聚焦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积极发展数字贸易,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区域开放布局;优化区域重大战略,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强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地位,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加快完善立法、政府法治的保障、促进和引领。坚持统筹推进重要领域立法、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确保以良法善治引领、促进和保障发展;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科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等;既要切实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尊严,又要在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中充分体现出执法的力度与温度。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确保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法治政府建设应坚持用法治护航改革、激发活力、推动发展

重视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要强化“关键少数”把握中国式依法治国理论创新的战略主动能力,重点在依法治国理论武装和制度建设上牢牢把握住战略主动,确保中国式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战略判断力精准、战略决策力有力、战略行动力有效,能够充分运用党中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制度优势和法治保障促进引领的制度力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善于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优势和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系列措施,科学应对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风险挑战,赢得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主动。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落实政策不到位、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问题,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治理。坚持及时修改完善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深度融合一二三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引导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体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地方法规。

(三)坚持严格执法司法,凸显法治的公平公正

1.努力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的效能

东汉政论家、思想家王符在《潜夫论·述赦》告诫道:“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治理国家,依靠法治是关键。唐代诗人王勃在《上刘左相书》中提出“立法,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古今中外,法治都是严肃的。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重点之一,就是必须保证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严格实施,当务之急和长久之策都是必须坚决整治执法中长期而又普遍存在的不作为、不规范、乱作为,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执法畸轻畸重、顾此失彼突出,人性化、柔性化、阳光执法不足,特别是力度不到位、温度缺位,理不能服人、情不足以感人,执法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难以统一等突出问题,为前瞻性谋划、全局性部署、整体性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科学的法治方法论。

2.坚持把法治优势转化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保障

公正司法,公平正义,国之基址。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公正司法是基础,要确保凡是受到侵害的权利,都必须要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凡是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要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和惩罚。坚决清理司法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的司法不公、司法不廉,办权力案、办人情案,导致冤假错案等影响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进程、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产生。牵住司法责任制的“牛鼻子”,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严格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2015〕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法〔2015〕264号)等。),确保司法者真正做到如明代文学家、思想家吕坤在《呻吟语·应务》中所言:“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坚守刚正不阿、勇于担当的公正司法者秉性,确保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决不允许不公正的审判伤害群众的感情、损害群众的权益。

3.持续强化深入开展反恐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支持

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目的就是要遏制和阻滞中国的发展、颠覆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政权。因此,针对西方敌对势力的代理人培植和散布的“三股势力”“双泛思想”,必须敢于持续亮剑,勇于持续斗争,抓紧系统制定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法规制度,强化法治措施。面对穷凶极恶的黑恶犯罪势力特别是“三股势力”“双泛思想”的残存变异及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两面人”“两面派”,应坚持以法律和制度的优势破除层层阻力一查到底,恪守法治信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系统梳理查隐患、破难题,重点是要以“破案攻坚”开路,深挖历史案件“回头看”,查“打伞破网”是否断根“绝后患”、促“打财断血”是否绝后“防死灰复燃”、督“问题整改”是否提质“落实到位”、抓“组织建设”是否强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等问题,逐一环节完善法治措施,强化工作措施的有力有效,确保持续深化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持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四)坚持推进全民守法,持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1.努力构建全民崇尚、遵守、捍卫和共享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成果的机制

从历史经验来看,西方敌对势力必然会更加肆无忌惮地针对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捏造涉华问题、造谣生事,尤其会变换手法将西方敌对势力精心包装成所谓的人权、民族、宗教信仰等问题进行政治操弄,肆意歪曲抹黑中国、破坏和阻碍中国发展;国内一些暗藏的“两面人”“两面派”也必然会趁机千方百计地实施干扰破坏。因此,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全面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坚持强化主动作为、法治意识、政治勇气和责任担当,优化完善风险隐患管控工作机制,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因事制宜、依法有序优化工作措施,确保在预防和遏制上下足功夫、在强化法治引领和规范上打好主动仗。

2.引导全国人民群众争作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忠实崇尚者和坚定捍卫者

《资治通鉴·魏纪·魏纪十》语:“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国家要重视立法激励和教育人民尊崇法律,引导人民坚定法治自信,弘扬宪法和法律精神。实现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还面临着意想不到的风险挑战。当前,世界格局深刻演变,国际社会遭遇多重挑战,动荡冲突因素增多,维护国内和周边安全稳定与确保对外开放、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还非常繁重。长期来看,在国际法治的环境里,任何国家都没有超越法律去践踏国际法、插手干涉他国内政的权力。但百年变局演变加速,特别是坚决挫败西方“遏华制华”的政治图谋,我国还面临着新旧危机叠加互推的风险挑战。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坚持发扬依法开展斗争的精神,提高依法开展斗争的本领,持续创新提升中国法治建设的国际影响能力。在法治中国的国度里,任何人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当务之急和持久性的工作应该是健全全民普法守法用法的宣传教育和惩戒违法、犯罪、失信的法治工作机制,把全民普法、守法教育与预防违法犯罪作为基础性、普及性的工作,持续加强干部、城乡居民、企业家和宗教人士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法治观教育;依法推进去极端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完善基层宗教事务依法治理的制度体系,实现宗教健康发展;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的法治体系,健全重要专项处置的制度措施与统筹协调指挥的保障体系。

3.坚持强化全方位深入推进青少年“筑基”工程的法治教育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事关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后继有人这一根本大计。因此,必须坚持把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的工作来抓实。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着力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促进和引领,应特别重视依法加强教师、青少年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法治观教育,强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法律责任、健全筑基铸魂的法治举措,坚持在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设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课程,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29]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的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教育部、司法部与全国普法办联合制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的建立起科学、系统的学校法治教育课程、教材、师资体系等工作做扎实,真正通过扎实的法律知识教育和法治规则的行为习惯养成,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者光荣、违法犯罪者可耻的社会大氛围,确保使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成为广大青少年群体共同的追求和自觉的行为。

(五)坚持增强法治认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法治规范和引领

1.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坚持依法规范和引领

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离不开意识形态领域的法治工作。因此,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重视总结和汲取历史的深刻教训。我们与西方敌对势力的斗争是一场持久战,意识形态领域还面临着不少挑战,斗争虽然没有硝烟,但“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式的暗战特征十分突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是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绕不过去的重要环节,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依法遏制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的所谓“制裁、干涉、长臂管辖”等非法行为,特别是“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1],都事关我国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人民幸福安康大局。为此,应坚持把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一项战略性任务,用系统思维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整体战略规划,重视抓住新时代意识形态战略建设的核心要素这个关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意识形态建设系统中的核心要素,应坚持引导干部群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用法治保障和引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持续增强凝聚力和引领力,依法捍卫好国家意识形态利益,坚决依法挫败西方“遏华制华”图谋。坚持抓住意识形态安全要素这个重要保障,务必保持高度警惕,牢牢掌握舆论导向,确保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在开放的环境中健康发展。

2.应坚持强基固本,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教育

坚决依法防止和抵御各种形式的意识形态渗透与破坏,维护好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权威,维护好我国良好的国内国际形象,必须在加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战略预判的基础上持续提高其前瞻性、预防性能力,确保有力有效掌控全局的战略主动。用好话语要素这个重要抓手,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旨真谛,突出宣传学习国家宪法及与反恐维稳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反恐维稳意识、去极端化的自觉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学习研究和全面深入推进我国民法体系建设,重视帮助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的精神要旨,培养起自觉遵循公序良俗、诚实信用、明礼诚信、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民法意识,依法规范高质量建设幸福美好生活;民法典具有基本法的特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发挥着非常显著的基础性、贯穿性、全局性作用,大多数法律的施行都会涉及到民法典,民法典的作用发挥涉及到包括宪法在内的诸多法律,如刑法、行政法尤其是社会保障法等,都要涉及到民法典;民法典所规范的范畴已不仅仅是私法私权,它涉及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制度范畴;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进入到市场经济体制,民法理论界对信息社会重大而复杂变化的认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入等都还有待深入,尤其是对民法典所体现的“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度结合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社会意义的认识都还有待深入,这些问题都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还应坚持宣传学习与推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等,引导全社会完整准确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确保意识形态领域法治建设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向心力得到不断提升。

3.应把好导向要素这个重要方向,抓好法治赢得人心这个关键

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30]423。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重视统筹推进新时代意识形态战略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的导向,切实把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成果充分体现到惠及民生、凝聚人心上,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过程中,持续深入实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的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应确保在推进维稳工作法治化常态化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意识形态话语权[31],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释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打造融通中外的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政治新引领、理论新概念、制度新要求、实践新探索,做到既系统全面,又重点突出;重视通过国家“统合国际法治中符合中国国家利益和中国国际秩序理念的规范与中国的规则体系”“向国际社会传播和分享中国在法治探索中所形成的良好经验”[32],不断在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工作中提升我国的国际话语权,有力回击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污蔑诽谤。为此,还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注重融通中外,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突出法理逻辑,不断提升法治斗争本领;坚持精准传播与实施,赢得国内外、干与群的广泛法治共识。坚持聚合各方资源力量,形成对外话语的创新合力;坚持以法治中国建设能力带动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对外话语体系建设,持续拓展中国话语本土化传播的新路径,确保完整准确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法治实践能够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支持,确保健全完善反恐维稳领域法规制度体系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主动参与,确保依法严打“三股势力”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积极行动,确保优化完善涉稳和社会治理领域的风险管控工作机制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

四、结语

战略事关全局,运筹帷幄,高瞻远瞩,精深谋划是关键。战略把控是决定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能否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实现新突破的关键。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任务,从国情实际出发,深刻认识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和中国特色的内在联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道路、增进民生福祉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助推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步子走稳走好。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是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实现国泰民安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关键之举;是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法治根基,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新时代新征程之必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之必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必需。因此,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引领和根本遵循,深入落实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的目标任务,全面强化反恐维稳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制度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要健全应对西方敌对势力挑起国际风险的法治措施和反恐维稳领域的法规制度体系,持续保持对一切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的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应对能力。在依法应对重大挑战、解决重大矛盾、克服重大阻力、抵御重大风险中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切实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深化全面推进中国式依法治国的实践。必须坚持着眼长远促进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法治化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平安中国建设各项事业发展,持续深筑完整准确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法治之基、大行法治中国建设之力、广积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之势,确保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完整准确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制度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引领性,为全力做好事关国泰民安和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提供健全有力有效的法治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N].人民日报,2022-10-26(1).

[2]顾华详.“两个确立”:国家政治安全和国泰民安的根本保证[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22(3):14-25.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6]韩春晖.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研究[J].中国法学,2021(4):145-164.

[7]庞德.法哲学导论[M].于柏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

[8]习近平.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N].人民日报,2022-12-20(1).

[9]唐志远.大数据时代地方政府决策体制优化研究[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7(4):23-29.

[10]习近平向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致贺信[N].人民日报,2022-09-20(1).

[11]江必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J].中国法律评论,2022(4):1-22.

[12]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

[13]陈训秋.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若干原创性贡献[J].中国法学,2022(4):11-25.

[14]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N].人民日报,2022-10-23(2).

[15]顾华详.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法治中国建设[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21(3):25-39.

[16]张文显.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J].法制与社会发展,2022(4):5-20.

[17]张晋藩.论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J].中国法学,2022(5):122-142.

[18]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求是,2015(1):3-8.

[19]顾华详.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的国泰民安论[J].统一战线学研究,2022(3):59-74.

[2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21]顾华详.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治路径探讨[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69-76.

[22]欧阳静.简约治理:超越科层化的乡村治理现代化[J].中国社会科学,2022(3):145-163+207.

[23]范柏乃,林哲杨.政府治理的“法治—效能”张力及其化解[J].中国社会科学,2022(2):162-184+207-208.

[24]李少文.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6):14-23.

[2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26]邓多文.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引领法治中国建设[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6):239-249.

[27]顾华详.论西方传统社会对中国法律的误读———以西方比较法学研究为视角[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45-53.

[28]彭程甸,李涛.依法行政与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09(1):5-8.

[29]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求是,2015(1):3-8.

[3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

[31]赵潜.新时代意识形态战略建设的系统要素分析[J].系统科学学报,2022(1):103-107.

[32]何志鹏.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统筹与互动[J].行政法学研究,2022(5):3-17.

作者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院长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式依法治国的战略论-昆仑网—新疆党建网